尊敬的彭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药品过度包装整治 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提案》收悉。提案直指当前药品包装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鞭辟入里,建议切实可行,对推动药品包装规范管理、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和我省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计划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药监部门严格管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在审批药品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二)推动行业转型,引导绿色包装。推广“简约包装+大包装”模式,鼓励医疗机构立足于满足住院患者需求,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通过扩大大包装药品临床需求,引导企业变更包装规格,便于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分剂量工作、向住院患者提供单剂量或日剂量调配药品。
(三)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发挥合理用药指导作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深入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全行业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强化合规自律意识,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政策宣传和引导作用,充分听取持有人和医疗机构等多方意见,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药品过度包装治理,积极鼓励持有人根据医疗机构需求提供大包装规格药品,推动大包装规格药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
感谢您对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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