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地撰写备案资料,提升申报效率与质量,我单位组织起草了《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资料撰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是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nypzcglc@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传统中药制剂备案资料撰写要求征求意见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老师 0371-65567270;
张老师 0371-65567383。
附件:1.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资料撰写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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