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07日 |
| 标 题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豫医保[2025]10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 |
| 失效时间 |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省医
疗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5年12月22日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