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劳人老〔1986〕1号 各地、市、县劳动人事局(人事局)、各大专院校、省直各单位: 现将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5〕14号文件《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 劳人老〔1985〕14号 安徽省人事局: 十一月五日送来《关于建国前(一九四九年一月至九月底)参加工作的教师给予全薪退休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意见: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教师享受的薪粮制属于薪金制范畴,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离休,也不能享受全薪退休。目前仍应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干部退休的规定执行。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
一九八六年一月八日
联系我们
主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37 备案序号:豫ICP备14002359号-5 郑公备:4101070200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