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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冶金建材工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冶金(有色)建材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评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25 03:50:41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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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劳职技〔1998〕51号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冶金建材工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大型企业:
    现将《河南省冶金(有色)建材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评聘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首批试点专业(工种)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首批确定冶金建材专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工种共23个(详见附件一),其中冶金专业18个,建材专业5个。全省凡从事这些工种的技师,符合《细则》规定的任职条件者,均可申报高级 技师。
    二、以上工种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和潜在能力等内容考评(具体范围另发),由省冶金建材专业(工种)高级考评委统一组织,采取口试答辩、现场实物操作演示、综合考评方法进行考评。
    三、各市、地劳动局、冶金建材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髙级技师考评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认真作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省冶金建材专业高级技师考评委受理材料的时间为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到三十日。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河南省冶金(有色)建材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评聘实施细则
        
    河南省冶金(有色)建材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评聘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技师聘任制工作,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他们在生产实践中的骨干作用,根据省劳动厅《关于开展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冶金建材行业专业(工种)的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
    高级技师实行范围原则上限定在原劳动部会同冶金工业部、国家建材局联合核定的特有工种(专业)范围内,在技术密集、生产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和能够反映综合技能的生产岗位上设置、评聘。全省凡从事以上工种(专业)的技师且符合高级技师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高级技师,并按其工种、岗位确定高级技师的职务名称。
    二、髙级技师岗位设置
    申报高级技师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岗方案,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评定技师总数及生产(工作)岗位需要等情况按10%至20%的幅度核定,并报省劳动厅备案。单位在批准的限额内使用。
    三、任职条件
    (一)担任技师职务满三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本专业(工种)的较高技术理论知识及高超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在本行业、本地区、本企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在技术改造、质量攻关、工艺革新和解决本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在学习、消化、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在大、精、尖设备安装、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能热心传播技艺,具有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主动传授技艺、绝技,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
    (五)能够坚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四、考评内容及方法。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和潜在能力等。
    (一)工作实绩考核。主要考核任技师职务三年以来,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髙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的成绩,热心传授技艺、绝技,培养指导技术工人的工作实绩以及学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的情况。
    (二)技术理论知识考核。重点考核是否掌握了本专业(工种)较高的技术理论和新技术知识,是否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理论知识。
    (三)操作技能考核。在操作技能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操作技能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现场分析、判断、排除故障、解决处理问题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内容要突出高超精湛的技艺,独特的技术专长和综合技能。
    (四)潜在能力的考核。撰写个人技术总结和专题论文,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知识、生产管理知识、解决或处理的技术难题、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成果及复杂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运行等业绩。
    考核方法。工作实绩考核以各项原始记录资料为依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本单位对其做出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三级),并在基层单位栏中盖章。技术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潜在能力的考试(考核)由工种考评小组采取答辩和实物操作演示的方法进行,对撰写总结和论文等都要做出定量或定性评价。
    五、高级技师考评的组织机构
    (一)在省劳动厅指导下,成立河南省冶金建材专业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冶金建材厅人事教育处。考评委员会一般由15人组成,应挑选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参加。其中,主任由省冶金建材厅主管领导担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成员报省劳动厅批准并颁发聘书。
    (二)根据高级技师考评工种(专业)范围,成立工种考评小组,其成员及人数由评委会确定,应是本工种的专家,组长由省冶金建材专业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成员担任,负责本工种的具体考评工作。
    六、高级技师考评的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并向单位提出申请:
    (1)技师合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2)技术业务总结和专题论文;
    (3)受表彰奖励的有关证明材料;
    (4)《高级技师评审呈报表》一式5份;
    (5)《高级技师评审简表》一式15份。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工人考核组织,按要求对其工作实绩等有关方面进行考核(附个人工作实绩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河南省髙级技师推荐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
    (三)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申报单位设岗方案和申报条件;省劳动厅审核高级技师人员申报资格,并在《申报高级技师人员花名册》上加盖公章。
    (四)冶金建材专业高级技师考评委受理申报材料,按工种分类,由各工种考评小组进行技术理论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考试、考核,做出定量定性评价。
    (五)各工种考评小组,向评委会汇报考试考核的方法、步骤和结果及存在问题,评委会综合考评,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评委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则认定考评合格。
    (六)省冶金建材专业髙级技师考评委写出书面总结连同评审结果报省劳动厅审核批准,并颁发全国统一的《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七、高级技师的使用与管理
    (一)申报高级技师的单位可根据设岗方案由行政领导在取得《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签定聘约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
    (二)髙级技师从受聘之月起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住房、家属农转非及其他有关福利等待遇,其退休年龄若因生产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各单位要对高级技师进行定期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不称职者予以解聘。同时各单位应给高级技师提供培训与技术交流的机会。
    八、髙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髙级技师评审呈报表》、《河南省高级技师推荐人员花名册》、《高级技师评审简表》由省劳动厅统一印制,式样见附件二、三、四。
    十、高级技师评聘的其它问题,均按国家和省技师聘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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