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技领〔2022〕2号)精神,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示范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特色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的申报范围、建设标准、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3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名额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最多可推荐申报1个示范县、1个示范园区、1个龙头企业。
三、申报时间
申报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入口将于4月10日开通,申报时间截至5月1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http://10.120.84.22:9000/hnhr/index/login.html),进入“农民工工作模块-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可上传1-2个压缩包,单个压缩文件不超过200兆。
四、认定数量
全省共评选认定省级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5个、示范园区5个、龙头企业10个。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追责。
(二)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按照豫人社办〔2023〕134号文件规定的建设标准推荐。
联系人:任胜利 窦 萌
联系电话:0371—69690395 69690125
附件:1.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示范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申报表
2.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特色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3.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龙头企业申报表
4.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申报汇总表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农民工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