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通知》要求,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章节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统计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省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以及人社部《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要学习宣传统计法,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利用多种学习平台和宣传渠道,确保人社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群体的普法宣传。二是要规范统计行为,加强依法统计能力建设。坚持依法统计,落实此次修法关于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新规定新要求,加快推进新开发的人社综合调查统计系统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人社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三是要加强统计监督,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相互促进,强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惩治的纪法衔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四是要完善统计制度,推动人社统计现代化改革。紧密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统计重点改革任务,深刻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制度体系,及时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统计调查制度的修订完善,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厅党组成员、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学习。与此同时,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统计工作人员通过会议纪要和相关学习资料同步进行了学习。